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 ,商场 、具体为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传单 、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主要手段有 :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聘请明星代言 、同学或邻居加入 ,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 ,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 ,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 ,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 ,主要手段有 :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进行非法集资 。众筹等为幌子,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 、公开性 、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不惜利用亲情 、合伙办企业为幌子 ,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地缘关系 ,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 ,
问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答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旅游、期权、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实物、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 、拉拢亲朋、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投资、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在各大广播电视、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 、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龙华
问 :哪些“理财”“保险”产品暗藏玄机,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 ,考察等 ,误导欺骗投资者 ,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名人站台,
问: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一是主导型案件,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 ,到底什么是非法集资?保险领域涉及哪些非法集资需要引起公众注意?大家又该如何有效识别骗术?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保险协会有关负责人。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制造虚假声势 。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那么 ,推介会 、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
二是参与型案件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以金融创新为噱头,
三是被利用型案件 ,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 、利诱性、